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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住证办理
办理全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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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
居住半年以上,是指公民主动向派出所申报或公安机关通过采集、共享等方式获取的居住、从业信息已满半年的。居住、从业信息登记起始时间全市跨区县市认可,居住或从业登记信息处于非连续状态的,从2014年1月1日开始计算,只要在我市警综平台曾经登记为流动人口或从业人员,登记时间与申请办理居住证时间间隔达到6个月的,即可办理居住证。
合法稳定就业,是指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或者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在城镇从事第二、三产业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等。
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公民实际居住的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租赁房屋、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等。
连续就读,是指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等职业教育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
第一步申请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
2、本人相片(系统无法获取相片的申领人需提供)
3、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第二步办理流程
1、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及长沙市公民及车辆信息申报与服务平台(长沙市公安局互联网门户网站进入)提出申请;
2、社区民警审验材料和居住登记信息;
3、申请材料不全、居住登记未满半年的,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及领证时间,并及时将申领人居住信息录入系统。
4、符合条件的,派出所基础副所长审核;
5、派出所窗口制证。
“过渡期”居住证遗失补领和到期换证换证均按申领新证模式办理。
第三步收费标准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规定:首次申领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换领、补领居住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办理签注手续不得收取费用。
具体收费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目前处于过渡时期,在新证卡体样式、换领程序、收费标准等出台之前,所有居住证的办理不收取任何费用。
公安机关在此郑重声明:任何培训机构、机动车销售部门和个人,有偿代办居住证的行为均属违法,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公安机关将依法立案查处,严惩不贷。
第四步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63号《居住证暂行条例》
二、湖南省人民政府令 第278号 ...
第五步办理机构
居住地派出所和受派出所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
咨询电话:开福区:0731-84523885
结束
情况说明
办理全流程
开始
办理条件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
第一步领取或下载表格
第二步准备材料
1、居民户口簿,2、旧居民身份证。
第三步办理地点
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服务处,省内异地受理服务处:市公安局户口身份证接待中心,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公安分局。
第四步领证
30天后凭“居民身份证领证凭条”到办理窗口领取;异地身份证18个工作日后到窗口领取。
结束
情况说明
办理全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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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第一步领取或下载表格
第二步准备材料
1、居民户口簿;2、遗失经历材料存档(或在《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遗失声明”栏中注明)。
第三步办理地点
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服务处;省内异地受理服务处:市公安局户口身份证接待中心,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公安分局。
第四步领证
30天后凭“居民身份证领证凭条”到办理窗口领取;异地身份证18个工作日后到窗口领取。
结束
情况说明
办理全流程
开始
办理条件
公民在申领、换领、补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
第一步领取或下载表格
在公安机关服务处领取《临时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第二步准备材料
1、居民户口簿;2、近期居民身份证标准...
第三步办理地点
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服务处
第四步领证
临时身份证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领证,有效期为3个月。
结束
情况说明
相关政策
更多>>- 湖南省实际居住人口登记和服务规定2016-11-10
- 居住证暂行条例2016-11-10
办事指南
更多>>- 开福区居住证办理指南2016-11-11
表格下载
更多>>- 长沙市居住证申领表2017-06-14
- 长沙市居住证申领表(样表)2017-07-12